嘉禾法院:强化诉前调解优势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12-15 15:08: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黄晓宇 | 点击量:1349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晓宇)

近日,嘉禾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涉企债务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嘉禾县某材料有限公司认为多家合作企业未及时给付货款,来到嘉禾法院立案庭起诉讨要。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案件所涉当事人均是本县企业,每案所涉金额不一,从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了解相关案情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表明,案件所涉企业过多,为避免增加经济与时间成本,可以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快速解纷来减轻企业诉累,且司法确认裁定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该公司负责人当即同意进行诉前调解。之后,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欠款企业,告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会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诉前调解具有便捷高效、不需承担诉讼费、司法确认裁定书不上网等优势,欠款企业亦同意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欠款企业代表的情绪较为激烈,表示嘉禾县某材料有限公司所送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安装技术及设备运行的环保评测均未达标,导致无法正常开工使用,并要求嘉禾县某材料有限公司减免货款或解决前述问题;而嘉禾县某材料有限公司则表示其设备环保评测没有问题,对于安装不到位,需要现场勘查后确定解决方案。调解员刘凤在倾听双方意见后,给予双方合理期限进行现场实际勘查。随后几天,陆续有企业联系调解员,其中有两家企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立即达成调解协议。一家企业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支付货款;另一家企业表示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无法一次性支付,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分期支付,避免对欠付货款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该批次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当事人双方企业的“双赢”。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后,嘉禾法院将不断创新能动司法举措,持续聚焦企业“急难盼求”,用司法“硬举措”服务营商“软环境”,高效高质为企业定纷止争,减轻企业诉累,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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